經捐助人研究,決定從院長個人績效獎金中提取不低于20%的資金設立院幫扶基金。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:
1、困難職工補助
2、困難學員補助
3、困難職工和黨員的子女助學補助
4、院優秀青年科技人員的獎勵和補助
本基金的使用和發放由基金捐助人共同決定。